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場站變壓器檢測服務項目
競爭性談判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就場站變壓器檢測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供應商參與報價。
一、項目名稱: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場站變壓器檢測服務項目
二、項目概況:對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場站變壓器進行安全檢測(具體詳見采購需求)。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①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取得營業執照的獨立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具有相應經營范圍);
②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④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⑤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供應商需提供近兩年(2017年6月)至今至少有一項類似項目業績,并具有證明材料,提供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等證明材料,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3、供應商能出具相應具有法律效應的檢測報告;
4、供應商需有國家要求的相關資質及手續;
5、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應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主體信用記錄并提供至少以上2個網站加蓋單位鮮章的查詢結果,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企業,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談判。
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申請競爭性談判者,請于 2019年10 月 23日至2019年 10 月25 日(9:00時~12:00時,15:00~17:30時北京時間)在十堰市茅箭區重慶路558號公交信息中心領取競爭性談判文件),逾期報名將不予受理。參加談判供應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攜帶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在同頁紙上同時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和被授權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彩色打印并加蓋公章)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營業執照及供應商資格要求中所需要的所有證明材料原件(以上報名資料均需另外提供加蓋供應商公章的復印件一份,所有復印件應清晰可辨,否則不予受理)領取競爭性談判文件時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合格后方可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
五、遞交談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及地點:
談判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談判時間和遞交地點均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逾期送達或未按談判文件要求送達的談判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競爭性談判公告在《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團官網》上發布。
七、聯系方式
采購人: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女士
電 話:0719-8111912
鄂公網安備 42030302000194號